第(3/3)页 其实他们兄弟俩性格都差不多,属于那种屁股长蒺藜,坐不住半分钟的类型。 若非这种性子,前世陈默在部队也没那么容易混出头,只是二十年的蹉跎岁月,让他改变了太多。 如今看到弟弟,恍惚间也看到了前世的自己。 ..... 晚上。 陈家五口人坐在堂屋吃晚饭,当着另外俩孩子的面,陈学军也没再提当兵的事。 但陈默知道,老爸心里已经记住这事了,搞不好明天就会去四爷爷家具体谈,他也要抓点紧。 这一世,他不想父母再操心,更不想二老到处求人。 晚饭很简单,主食就是红薯粥,喝起来带点甜味,菜是腌制的芥菜丝,滴上两滴芝麻香油,吃起来那是又脆又香。 至于馒头就别想了,家里三个孩子,一个比一个能吃,连杂面馍都要留到过年才能吃,还是用烤的红薯代替。 陈默很享受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的感觉,一会帮妹妹剥开红薯皮,一会给老妈夹个芥菜丝。 晚饭虽简单,但也算吃得温馨。 农村人睡得都比较早,吃过晚饭没多久,父母就带着妹妹去西屋睡觉。 陈默站在堂屋犹豫了一会,这才从自己的布包中拿出纸笔,而后搬把椅子坐在一张破旧到漆都快掉完的方桌前。 “小锋。” “哎,哥,咋了?” “你那有信封,邮票没?” “没有。”陈锋摇摇头走过来道:“你要的话我明天去镇上邮局柜台买,那东西咱家哪有啊。” “咋了哥,你也有笔友了?” “啥笔友啊。” 陈默咧嘴一笑,拿本书垫桌上,将纸铺在书上,把钢笔插进墨水中吸饱。 “我要去当兵了,给县里人武部写封信。” “你先去睡吧。”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