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亨利大于炎骑士,林克又大于亨利! 眼下遭遇的敌人,对林克而言,只是群小角色罢了。 艾斯脑子转得飞快,却突然心头一紧。 “等等……” “这群疯狗,该不会是因为我之前嘴贱,复述了一遍林克噩梦里的那段诅咒,才招来的灾祸吧?” 冷汗瞬间浸湿了艾斯的手心。 一种拖累了同伴的自责感涌上心头,他下意识地转头看向林克。 林克却没有与这群匪徒交流沟通的兴致,只是默默锁定了五人的方位。 “全部杀光好了。” “渣滓们的最好归宿,就是死亡!” 林克这样想着,面无表情地放下帐篷封帘。 这番举动落在匪徒们眼里,成了懦弱和恐惧的反应。 独眼匪首虽然是残疾,但他剩下的那只眼睛却如鹰隼般敏锐。 只是一瞥,他就发现林克的帐篷里面有件紫色斗篷! 那可是贵族老爷们才有资格用的颜色! 君士坦丁帝国的《禁奢法》中,条例明文规定,只有男爵以上才能穿白鼬皮、貂皮之类的高级皮毛制品。 贵族身份的骑士,才有资格在靴子上安装金马刺。 商人们不论赚取再多财富,如果没有爵位,贸然穿上贵族专属颜色的衣服,佩戴了他们身份不足以匹配的饰品,如眼镜、吊坠、戒指,也会被送去坐牢。 “哟~看那个小白脸,吓得钻进被窝里找妈妈了!” 独眼匪首放肆地狂笑起来,指着林克的帐篷大声挑衅:“兄弟们,把那个贵族家的小崽子拖出来!” “咱们能用他换来一辈子也花不完的赎金!” 兵荒马乱的年月,只要绑了林克,干完这一票,就立刻逃出金郡。 随便往偏僻的笑山沟里一钻,谁能抓到他们? 听了独眼匪首的话,几名匪徒狞笑着,提着武器就大步朝林克的营地逼近。 然而…… 噗通! 走在最前面的匪徒突然双膝一软,重重地跪倒在地。 他惊恐地瞪大双眼,双手死死捂住自己的胸口,嘴里爆发出不似人声的凄厉惨叫。 “啊啊啊啊!” 紧接着,是第二个,第三个…… 没有任何预兆,五名凶悍的匪盗像是遭了天谴。 他们体内的血液在化作无数把细碎的利刃,在血管和脏器中疯狂地乱窜、切割! “啊!我的头!救命!有虫子在里面钻!” 有人疯狂地抓挠着自己的脸颊,扣下大块的血肉。 有人抱着脑袋在泥地里痛苦地翻滚,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哀嚎。 短短几次呼吸的功夫,惨叫声戛然而止。 五个匪徒以扭曲的可怖姿态,倒地毙命。 暗红色的鲜血从他们的眼角、鼻孔、耳朵和嘴角泊泊流出,死状凄惨。 商队的两名老练雇佣兵彻底看傻了眼。 第(2/3)页